湖北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准则
发布日期:2011-05-30

 

一、依法取得执法资格,执行公务出示证件。

二、准确执行法律政令,恪尽职守维护诚信。

三、防范多层多头执法,各司其职不得越权。

四、查明事实注重证据,调查取证至少二人。

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六、讲究公德尊重人格,保守秘密作风严谨。

七、说服教育工作在前,处置合法不倚不偏。

八、文书规范言简意赅,救济途径载明详尽。

九、廉洁拒贿不徇私情,回避制度模范执行。

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执法过错应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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