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坚持“四规范四统一” 以司法所为依托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发布日期:2018-04-11

     四川省司法厅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紧扣四川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四规范四统一”,在成都、绵阳、达州、阿坝等地试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同步建设,统筹抓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着力构建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规范机构设置,统一建设标准

省司法厅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省委全面深化体制改革项目,明确规定“司法所一般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每一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主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管的管理体制”。为节约资源,减少重复建设,要求司法所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一体建设、一体推进,保证有独立业务用房且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在满足司法所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开放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公开公示服务内容与服务指引,配置电子显示屏和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等配套设施。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坚持“对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保持与司法所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外观形象、内部制度牌匾等方面,试点制定了《全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外观标识》,实现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便民化。绵阳市按照“政府主导、机构参与、部门配合、财政支撑、公众受益”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四川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带头引领,抓早动快,着眼长远制定工作规划,力争2018年全面完成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实体平台建设。

二、规范队伍管理,统一人员调度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专编专用,近两年来,回收被占用政法专项编制100余个,清理收回被借调借用人员300余名,新招录司法所工作人员1300余名,基本实现了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满编运行。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扁平化管理,精简整合司法行政机关编制1200余名,全部用到司法所。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和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资源,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统筹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者参与到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积极向政府请示汇报,加大社会购买辅助人员力度,按照1:10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公安派出所、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引入高校法学人才、志愿者加入到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全省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从所均不足1名增长到15名以上,基本实现了村居全覆盖。

三、规范运行机制,统一服务流程

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站高效运行,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治本安全观为指引,进一步丰富了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职能,修订完善了《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制度》、《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流程》等基本制度,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指引,健全受理申请、解答咨询、分流衔接、登记归档等工作规范。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集中办理,在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开放式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全天候落实值班人员,充分利用“12348中国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对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跟踪管理,倒查责任。积极协调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诉调、公调和访援调衔接联动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行政服务、诉讼服务、社会法律服务的有效对接,努力建成“城镇一刻钟、乡村半小时、偏远山区一小时”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圈。成都市以专业化为方向,全力推进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让群众“进一次门”得到“一站式”服务。以社会化为动力,把司法所打造为直接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超市”。把“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将触角延伸至全市4340个村(社区),着力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精准性法律服务。

四、规范保障机制,统一建设进度

坚持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硬件建设、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同步推进。通过加快推进司法所“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落实,回收被挤占、挪用司法所,调剂、置换老旧司法所等方式,新增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近10万平方米,无房司法所减少600余个。紧贴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业务需要,协调省财政厅及时修订完善了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业务装备配备目录。坚持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同步建设,由省司法厅主导,与省电信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构建省厅、市(州)局、县(市、区)局、司法所四级联通。研究开发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大办案系统,实现司法所业务网上运行。加强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经费保障,将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足额保障。鼓励各地加快推进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对完成规范化建设的,由省财政厅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贫困地区4万元/所,其他地区3万元/所给予补助,全省已落实补助4837万元。目前,成都、绵阳、德阳等地已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近300个,预计年内全省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800个以上,3年内实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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